question-icon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能申报吗

我有一笔债权,之前没注意破产债权申报期限,现在已经过了申报期,很担心这笔债权就没办法主张了。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申报债权,要是能申报的话,具体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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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仍然是可以申报的。 首先,要知道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这个期限从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开始计算,最短不能少于三十日,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不过,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会再对补充申报的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而且,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要由补充申报人来承担。 另外,如果是因为清算组的原因,导致债权人没能及时申报债权,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对清算组不当行为的一种约束。 总之,过了申报期虽能补充申报,但要注意可能面临已分配财产不再补充分配以及承担审查费用的问题。 相关概念: 破产债权申报期:就是法院确定的,让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一个时间段。 补充申报:指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没申报的债权人,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的申报。 清算组:公司破产后成立的组织,负责处理公司清算事务,像盘点资产、通知债权人、清理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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