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夫妻有共同财产,其中一个欠别人钱,可以没收其共同财产吗?

我朋友和他配偶有一些共同财产,现在他欠了别人一笔钱还不上,对方准备起诉。我朋友担心自己的欠款问题会导致全部共同财产被没收,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到底会不会没收他们的共同财产,具体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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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有共同财产,其中一方欠别人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没收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向他人借款等,这些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通常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执行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就属于个人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等非法活动,这就是个人债务。人民法院在执行时,会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需要先进行析产,确定属于债务人个人的份额后再进行执行。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若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协议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而对于其他共有人所享有的份额内的财产,人民法院需要作出裁决撤销对这些财产的查封、扣押和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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