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欠债单位可以开除吗

我现在欠了一些个人债务,担心单位知道后会把我开除。我在单位一直认真工作,没有犯过什么大错。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仅仅因为个人欠债,单位有没有权力开除我呀?我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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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欠债,单位一般不可以开除该员工。 首先,个人债务是员工个人的事情,和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涉及刑事犯罪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员工个人欠债就开除员工。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不会因为一些和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而失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只有员工出现这些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单位才有权开除员工,个人欠债并不在这些情形之中。 如果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仅仅因为员工个人欠债就开除员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时能有一定的经济支持,维持生活。 严重失职:指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或疏忽,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用人单位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营私舞弊:指劳动者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故意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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