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在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后,希望该公司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公司说不能开。我不太明白,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来讲,公司到底能不能给个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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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商事凭证,它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这就意味着,公司是不可以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增值税的抵扣原理。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用于抵扣税款,而个人消费一般不涉及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税款抵扣的需求。如果给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会导致发票管理混乱,甚至出现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所以,公司只能给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税款,但可以作为个人消费的凭证和公司记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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