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纠纷中是否可以撤销合同?

我和别人签了份合同,现在履行过程中出了纠纷。我觉得继续履行对我不利,想撤销合同。不知道在这种有合同纠纷的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我撤销合同呢?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纠纷中,是否可以撤销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可以选择让这个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就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你以为自己买的是某知名品牌的产品,结果收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这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你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卖方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瑕疵,导致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就可以基于欺诈撤销合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就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还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在一方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另一方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其贵重物品,这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所以,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存在上述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