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不在户籍地可以在外地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生活好多年了,户口都不在这儿。现在感情出了问题,想离婚。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在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外地办离婚呀,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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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不在户籍地,能否在外地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为了保证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更好地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和离婚意愿等情况。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打算协议离婚,那就得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都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比如您能提供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在实际操作中,若通过诉讼离婚,还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等材料。 总之,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可以在外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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