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内拍房子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最近收到通知说法院要对它进行内拍。我不太清楚法院有没有这个权力,也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想了解法院到底可不可以内拍我的房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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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可以对房子进行内拍的,这里所说的“内拍”,通常指的是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这为法院进行房屋拍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院进行房屋内拍(司法拍卖)一般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首先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当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房屋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会采取查封措施。查封之后,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然后,法院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的保留价,并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等途径发布拍卖公告,进行拍卖。 当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如果拍卖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唯一的居住房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法院也会妥善安置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后,再进行拍卖。总之,法院在满足法定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对房子进行内拍(司法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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