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吗?
我收到法院传票,但是我不想接收,就没开门让送达人员进来。我想知道法院能不能直接把传票留在我家门口就算送达了,这种留置送达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想搞清楚。
展开


法院是可以进行留置送达的。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留置送达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而设立的一种送达方式。当受送达人故意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时,如果没有留置送达这种方式,那么诉讼程序就可能会因为送达问题而无法正常推进,这对于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程序要求,比如邀请见证人或者采用拍照、录像等记录方式,这也是为了保证留置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受送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