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的女儿和姑的儿子能不能结婚?
我是舅的女儿,我姑的儿子跟我互相喜欢,想结婚,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被允许。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我们这种亲属关系符合结婚的法律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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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舅的女儿和姑的儿子是可以结婚的。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白什么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就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像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这些。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的是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比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计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时,是以自己为一代,向上数到同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三代。 舅的女儿和姑的儿子,他们共同的长辈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也就是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超出了三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一些遗传疾病出现的概率,对后代的健康不利。既然舅的女儿和姑的儿子的亲属关系已经超出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那么他们就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是可以依法登记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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