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刑事反诉吗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提起刑事反诉。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法律程序,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规则。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刑事诉讼则是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比如对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追诉。这两种诉讼的法律关系、诉讼主体、举证责任等方面都不一样。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反诉相关内容,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本诉)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这里的反诉仍然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最多只能主张民事责任,无法提起追究刑事责任的请求。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提出反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这种特殊的诉讼形式里,同一行为既涉及刑事犯罪又涉及民事赔偿,刑事被告的同一个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在同一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综合处理。 相关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因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 反诉:在已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里,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反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