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想了解下,要是一个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之后还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啊?我最近碰到个事儿,身边有人被行政部门处罚了,可感觉这事儿好像还挺严重的,就有点疑惑这种情况后续会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想弄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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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后是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概念。行政处罚呢,就是行政机关对那些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但还没达到犯罪程度的个人或者组织,按照规定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比如常见的罚款、警告等。而刑事责任,是针对犯罪行为,犯罪者必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会被司法机关审讯,以及可能会受到像坐牢等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又构成了犯罪,即使先进行了行政处罚,后续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有人卖假冒伪劣产品,行政机关可能先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这些产品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那司法机关还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目的、性质不一样。行政处罚主要是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和纠正;刑事处罚则是为了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所以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相关概念: 行政处罚: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责任:犯罪者必须承受的法律责任,通常包括司法机关的审讯及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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