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女婿的户口能否迁到娘家?
我结婚后和老公在外地工作生活,现在考虑把我俩的户口迁回我娘家,不知道合不合法,符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女儿女婿的户口可不可以迁到娘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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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儿女婿的户口一般是可以迁到娘家的,但这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通常情况下,女儿作为娘家的直系亲属,将户口迁回娘家相对来说条件会宽松一些。只要娘家所在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娘家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而女婿要将户口迁到女方娘家,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能要求女婿与女儿结婚达到一定年限,或者女婿在女方娘家所在地有稳定的住所等条件。比如有些城市规定结婚满3年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女婿迁移户口时,除了上述提到的证件外,可能还需要额外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如无业证明等,以证明迁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之,女儿女婿想要把户口迁到娘家,要先向娘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要求,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按照程序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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