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后还能迁回来吗?
我之前结婚的时候把户口迁到老公家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不知道在法律上,嫁出去且户口已迁出去的女儿还能不能把户口迁回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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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后是否还能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户口迁移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迁回农村娘家,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有的地区要求比较严格,可能需要满足娘家所在村集体的同意接收,例如需要村集体成员表决通过等。通常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比如在娘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或者因离婚等原因导致在现户口所在地生活困难等。如果是迁回城市,可能相对容易一些,但也需要有符合当地政策的迁入理由,比如有房产等。 具体的迁移流程一般是,先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派出所)咨询并提出迁入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根据不同情况所需材料不同)。迁入地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再回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总之,嫁出去的女儿户口迁出去后理论上是可以迁回来的,但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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