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我现在处于离婚纠纷中,是被告一方。我发现对方似乎在偷偷转移财产,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我作为被告,在这种离婚案件里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呢?主要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
  • #财产保全
  • #被告权益
  • #离婚纠纷
  • #法律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被告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为了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防止财产被随意处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意味着,如果被告发现原告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使得自己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权益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就符合“情况紧急”的条件,是能够申请财产保全的。不过,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等措施。即使没有出现特别紧急的情况,但只要存在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可能,被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也是有可能支持的。 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被告申请财产保全后,要按照规定及时推进相关法律程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