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重婚能否要求其净身出户?
我发现配偶重婚了,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财产分割上我不想让他分到一分钱,想让他净身出户。但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他净身出户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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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一方重婚是否能要求其净身出户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法律概念。净身出户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放弃所有财产分割,空手离开。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法律条文明确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但并没有直接规定重婚方就必须净身出户。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当一方重婚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损害赔偿和净身出户是不同的概念。损害赔偿是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一种经济补偿,而净身出户意味着放弃全部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财产分割。虽然重婚是一种严重的过错行为,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仅仅因为一方重婚就判决其净身出户。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内签订了有效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重婚时需净身出户,那么在离婚时,该协议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一方重婚时,无过错方虽然不能直接依据法律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但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如主张损害赔偿、依据有效的财产协议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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