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征地公告就可以进行拆迁吗?如果这种情况下拆迁了该怎么赔偿?

我家的地突然要被征拆了,但是我没看到任何征地公告,心里特别没底。我想知道这种没有征地公告就拆迁的做法合不合法,要是合法的话依据是什么,要是不合法我该怎么办?还有这种情况下赔偿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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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征地公告就进行拆迁是不合法的行为。 首先,从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讲,政府进行征地拆迁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定程序。对于市、县级人民政府而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的。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合法的征地拆迁必须要有正式的公告,让被征收人清楚了解相关情况。 其次,如果在没有征地公告的情况下就进行拆迁,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另一方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比如,通过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获取相关地块、房屋确切的资料和政府文件,分析政府行为的不合法之处,给政府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协商,争取提高补偿数额。 关于赔偿问题,在这种违法拆迁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应当获得合理、足额的赔偿,赔偿标准通常应当不低于合法征收情况下的补偿标准,要能够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实际情况,如面积、位置、用途等,以及当地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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