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伤残津贴还能继续发放吗?
我家里有人之前因工伤获得了伤残津贴,最近这个人不幸离世了。我想知道,人死后这伤残津贴还会不会继续发呢?是立马就停发,还是有一定的缓冲期或者其他规定?我特别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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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去世后,伤残津贴通常是不能再继续发放的。伤残津贴是给予因工伤导致伤残,从而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的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伤残职工在世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当工伤职工死亡时,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等相关状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基于该劳动关系和伤残情况而发放的伤残津贴,发放基础已不存在。 同时,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所以,人死后虽然伤残津贴停发,但近亲属能获得其他方面的补偿来保障一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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