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中对方不给生活费该怎么办?
我跟军人结婚了,现在对方一直不给我生活费,家里开销全靠我一个人,我实在有些撑不住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军婚里对方不给生活费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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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婚中,如果对方不给生活费,这可能涉及到婚姻生活中的扶养义务问题。扶养义务是指夫妻之间在生活上相互供养和扶助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方在另一方遇到生活困难时,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军婚里,当一方生活困难且另一方不提供生活费时,困难的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毕竟夫妻之间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式。通过心平气和地交流,让对方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和自己的困难,看是否能协商解决生活费的问题。 如果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对于军婚,可以向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反映情况。部队通常会重视军人的婚姻问题,会对军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工作,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家庭的支出明细、自己的收入情况等,以证明自己确实需要对方的扶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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