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先分割家产再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但是财产分割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处理不完。我想先把家产分割清楚,再去办离婚手续,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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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离婚时先分割家产再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的。下面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来详细分析。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下,法律要求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就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有明确的约定。不过,如果双方私下先对家产进行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离婚协议,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先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处理,比如双方达成财产分割的调解协议,之后再由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进行判决;或者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先审理财产分割问题,之后再处理离婚的其他事宜。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可以先对家产进行分割,但要确保后续的离婚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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