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强制执行划扣的顺序是怎样的?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账户里有钱,但也有其他债权人在等着划扣。我不太清楚法院强制执行划扣的顺序是怎么定的,想知道自己能拿到钱的可能性和比例,也想了解这个顺序具体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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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划扣顺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强制执行划扣顺序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优先受偿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参与分配则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法院强制执行划扣顺序有明确规定。当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时,对于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法院会优先划扣款项用于清偿。这是因为担保物权人在设立担保时就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比如抵押权人、质权人等。 如果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一般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也就是说,先申请强制执行并采取划扣措施的债权人会先得到清偿。例如,甲和乙都是丙的债权人,甲先申请强制执行并划扣了丙的账户,那么甲会先从划扣款项中受偿。 当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时,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比如,A对B的房屋享有抵押权,C对B只有普通的金钱债权,在执行划扣时,A的债权会优先得到清偿。 此外,如果是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参与分配的债权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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