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六年了是否可以解除婚姻?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六年了,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分居六年在法律上能不能直接解除婚姻关系,是需要去办什么手续,还是能自动解除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婚姻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夫妻分居六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种合法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分居六年如果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这个条件,且有证据能证明,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在实际诉讼中,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