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还能更改吗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签了离婚协议书。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地方觉得不太合理,比如财产分割那块儿,想问问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还能不能更改啊,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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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并非完全不能更改,但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后,还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协议书尚未生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修改 ,只要双方都同意,怎么改都行。 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书就生效了,通常不能随意更改。不过,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更改的: 一是如果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行为,就是说在签协议的时候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让对方在不真实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签了协议;或者受到胁迫,比如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这份离婚协议,并对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重新修订和调整。 二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是离婚后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子女的实际需求发生改变等,使得原离婚协议的履行可能导致显失公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 。 总之,变更离婚协议书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否则原离婚协议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概念: 欺诈: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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