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对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的一些条款不太满意,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更改协议书。具体想了解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更改,需要通过什么途径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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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更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是不生效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协议书中的内容进行更改。因为此时协议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进一步的协商结果,对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各项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 然而,一旦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但如果存在法定的可以变更的情形,还是有可能更改的。比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发现欺诈、胁迫行为后的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相关内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是对子女抚养问题,比如随着子女成长,原有的抚养安排已不适合子女的生活和发展,或者出现了一方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也可以协商变更子女抚养的相关内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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