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完离婚协议还能更改吗

刚办完离婚协议,突然发现有些条款考虑得不够周全,心里有些纠结。想知道在这种已经办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到底还可不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呀,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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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办完离婚协议后能否更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还没拿到离婚证,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因为在这个阶段,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自由更改协议内容 。这是基于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法律尊重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自由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此时处于申请离婚登记的协商阶段,协议自然可协商变更。 要是已经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就生效了,通常不能随意更改。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是在被欺骗、被逼迫的情况下签订了财产分割等条款,那么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相关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若要变更除解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条款约定,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但必须双方签字同意。若去公证,同样需要双方都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已完成离婚登记的,除法定可撤销变更情形外,离婚协议不能随意更改;未完成离婚登记的,则可自由协商更改 。 相关概念: 欺诈: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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