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是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离?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但是不太清楚办理离婚的地点要求。我和配偶现在居住的城市和我们的户籍所在地都不一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能随便找个地方办离婚吗?还是有特定的限制?很希望能清楚了解这方面规定,避免走弯路。
展开


离婚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办理的,这需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双方要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简单来讲,就是说你们不能在任意地点办理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中某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行。比如夫妻二人,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在B市,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去A市或者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再来说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相对复杂一些,通常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举例,如果一方长期在C市工作生活,已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就可以向C市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明确的地点规定,不是可以随意选择办理地点的。在决定离婚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