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患病史诉请离婚能被准予吗


首先来说,婚前隐瞒患病史诉请离婚是有可能被准予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说的重大疾病,一般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比如严重的精神病,可能会影响到婚后的正常生活和夫妻关系。要是在这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法院查证属实后,是会支持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婚姻被撤销后,就相当于这段婚姻自始无效。 如果超过了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的一年时间,那就不能请求撤销婚姻了,只能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也就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首先会判断该疾病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 ,如果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那么婚姻本身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要是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法院会进一步审理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隐瞒的疾病导致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无法正常进行,双方矛盾重重,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一方因为疾病可能存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问题,法院一般会先中止诉讼,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确认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若被确认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关系。待相关程序审结后,法院恢复离婚诉讼,由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再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总之,婚前隐瞒患病史诉请离婚,法院是否准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重大疾病:一般指严重影响生活、健康且对婚姻关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撤销婚姻:是指因婚姻成立时存在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受胁迫方或被隐瞒重大疾病方等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将已经登记的婚姻关系撤销,使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被鉴定人在涉及法律问题时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等进行评估、判断,并作出科学结论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