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多年了是否可以单方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十多年了,现在我想结束这段婚姻,不想再和对方纠缠,想知道能不能我一个人去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单方离婚。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分居很久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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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单方离婚”,其实就是指一方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明确,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这意味着分居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二是“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持续不间断的分居达到两年时间。在您的情况中,已经分居十多年了,如果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 当一方想要单方离婚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这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看看婚姻关系是否还有挽回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并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因为感情不和分居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等情况,那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以及分居的具体时长,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据的。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所以,即使分居十多年了,理论上可以通过单方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还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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