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十年不联系该怎么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十年了,这十年里几乎没什么联系。现在我想结束这段婚姻,可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是可以直接办离婚,还是要先满足其他条件?也不清楚去法院和去民政局办理有啥区别,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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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分居十年且不联系时,想要办理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有一个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分居十年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选择哪种离婚方式,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相对简便快捷;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就是必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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