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身份证是否还可以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我的身份证丢了,还没来得及补办,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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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办理离婚,但会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需要采取一些替代措施。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常见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从这里可以看出,身份证是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提供的重要证件之一。 如果没有身份证,一般是无法直接办理协议离婚的。不过,可以先去补办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所以,拿到临时身份证后,就可以凭借它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去办理协议离婚。 再来说说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提供身份证。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需要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如果没有身份证,同样可以用临时身份证来证明身份,或者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材料,比如户口簿等,法院经过核实后,也会受理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没有身份证不代表不能离婚,通过补办临时身份证或者提供其他有效身份材料,依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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