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能够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身份证不小心弄丢了,现在和配偶感情破裂想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正常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要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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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是能够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过需要采取一些替代措施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这表明正常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身份证。 其次,当身份证丢失时,有两种常见的解决办法。一是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凭借临时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婚姻登记机关也会认可这种替代身份证明,从而允许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 此外,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除了身份证明外,还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是诉讼离婚,即使身份证丢失,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有效身份证明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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