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就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孩子男方想要,我也实在没精力带孩子,所以就不想要抚养权。我想问下要是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给孩子付抚养费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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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表明,即使离婚且女方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但她依然是孩子的母亲,抚养孩子的义务并没有消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明确提到,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过呢,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男女双方能就抚养权及抚养费用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在无损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女方可以不必承担抚养义务和支付相应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协商好女方不付抚养费且对孩子成长没有负面影响,法律是允许的;但要是协商不成,或者协商结果不利于孩子成长,女方就还是得支付抚养费。而且,就算有了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子女在必要时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教育、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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