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能分摊给一个人两千吗?
我家里有兄弟姐妹,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方面,我们想把额度都 给一个人,也就是让一个人扣除两千,不知道这样在法律上是否允许,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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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对于能否将扣除额度分摊给一个人两千,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一项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你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可以在计算要交多少税的时候进行扣除,从而少交一部分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不存在分摊的问题。但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将2000元的扣除额度都分摊给一个人。因为明确规定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过,非独生子女可以通过均摊、约定分摊或者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方式来确定各自的扣除额度,但无论哪种方式,都要遵循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限制。并且,采用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时,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所以,对于非独生子女来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将2000元的额度分摊给一个人。大家在享受这项政策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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