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可以由一方股东推荐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要选职工董事。有一方股东提出要推荐人选,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职工董事能不能由一方股东来推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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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指的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利益,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决策的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也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职工董事是要通过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这是因为职工董事的职责是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意愿,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反映职工的诉求。而如果由一方股东推荐职工董事,可能会导致该董事更多地代表股东的利益,而无法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职工董事不可以由一方股东推荐,必须严格按照民主选举的程序,由职工自己选出能真正代表他们利益的人担任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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