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了,结果公司说不给我发工资。我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些天,不能白干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要回我的工资,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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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辞职却遭遇公司不给工资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解决这个问题。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这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当遇到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的情况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友好地和单位沟通,说明自己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尝试和平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你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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