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三天内离职,公司不给工资违法吗?

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三天后决定离职,可公司却不给我这三天的工资。我心里很郁闷,自己这三天也认真干活了,凭啥不给工资呢。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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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三天内离职,公司不给工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在这期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其次,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时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能证明自己工作及被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监察大队会要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若公司不支付,还可能要支付欠款50%到100%的赔偿金;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如果还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就只主张工资即可,如果不想继续工作,还可以要求解雇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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