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三天离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三天后决定离职,可公司却不给我这三天的工资。我觉得自己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报酬,可公司说工作时间太短不给工资。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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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三天离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不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同时,该规定的第十八条指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若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应得的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介入调查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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