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没工资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按照规定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结果公司说不给我发工资。我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些天,肯定不想白干,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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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这种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也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当遇到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没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要清晰地向用人单位表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提前三天提出了离职,并且自己付出了相应的劳动,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获得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说明不支付工资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合法,要坚持自己的诉求。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向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然后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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