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能够直接走吗
我处于试用期,现在想离职,听说提前三天辞职就能直接走。但我有点担心,怕直接走会有问题,比如会不会影响工资结算,或者在公司留下不好的记录。想知道从法律层面讲,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是不是真的可以直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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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通常是可以直接走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这样的解除合同权利,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有权离职。 而且,当劳动关系解除时,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正常情况下,单位要结算清楚试用期的工资。 不过,虽然法律允许直接走,但从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角度,最好还是和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如果不进行工作交接,给单位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即使在试用期,也不用提前三天通知就能直接走。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就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之,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从法律上能直接走,但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建议尽量妥善处理好离职相关事宜。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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