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辞职不批,是否可以直接走?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想辞职,但公司领导就是不批准。我担心直接走会违反规定,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怎样做才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顺利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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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辞职,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也是可以离职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既可以是书面形式,比如提交辞职信;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比如当面告知主管领导。 其次,通知用人单位后,劳动者应按照公司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是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人员离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交接的内容一般包括工作文件、资料、正在进行的工作任务等。在交接清楚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不给办理离职手续,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一种法定的纠纷解决方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 总之,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依法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完成工作交接后,就可以正常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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