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申请离职领导不批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想离职,可领导就是不批准,我很困扰。我已经提前跟领导沟通了,可还是不行。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职,同时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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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申请离职,领导不批时,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内离职,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到了第三天,双方的劳动关系就依法解除了。 其次,注意通知的方式和证据留存。建议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比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辞职信、通过挂号信或快递寄送辞职信等,这样便于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离职申请表格,劳动者也可以自行起草一份。 再次,做好工作交接。在递交辞职通知后,要积极与直属上司和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依法离职后,存在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友好解决问题;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相关证据反映情况;三是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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