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离职领导不批准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想离职,跟领导说了但领导就是不批准。我担心强行离开会拿不到工资,也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合法的离职权利。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职并拿到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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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离职,若领导不批准,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首先,明确自身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这意味着,劳动者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离职意向后,双方劳动关系自通知期满后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其次,履行通知义务。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发送电子邮件、提交辞职信等,明确表明离职的意向和离职日期。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辞职申请表,劳动者也可以自己书写离职通知,确保通知内容清晰、准确,并保留好相关的送达凭证,如邮件发送记录、签收记录等。 然后,做好工作交接。在离职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将自己手头的工作交接给指定的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不仅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也是劳动者职业道德的体现。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依法离职后,未及时支付试用期内应得的劳动薪酬,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依法申请仲裁追讨。此外,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总之,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依法离职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这一权利。若遇到不合理的阻碍,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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