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想辞职,可领导就是不批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辞职的权益。我担心直接走会有不良后果,又不知道怎么合法合规地离开。我想了解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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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时,你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这里的“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比如提交辞职信;也可以是其他能够有效传达辞职意愿的方式,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 其次,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领导或人事部门友好沟通,说明你辞职的原因,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既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后,直接离职。自你通知之日起满3日,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 最后,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试用期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你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依法申请仲裁追讨。例如,用人单位以辞职未批准为由扣发工资,你就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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