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就能走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想离职,但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我已经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了,可公司好像不太愿意放我走,我就想知道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就一定能离职,有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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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是可以离职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利,让他们能在觉得工作不合适时较为方便地离开。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应当以合适的方式进行,比如书面形式或者其他能够有效传达离职意愿的方式,并且要确保用人单位收到通知。 此外,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协商一致,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离职程序会更加便利,可能无需严格等到三天后再离职。另一种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诸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通知用人单位,也不用受提前三天通知的限制。 总之,正常情况下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可以离职,但要注意通知的有效性,同时特殊情况下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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