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突然不干了工资该怎么处理?

我处于试用期,因为一些个人原因突然不想干了,担心这样突然离职拿不到工资。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工资会怎么算,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给我发工资?要是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我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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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突然不干了,工资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薪资。 具体来说,如果决定在试用期离职并要求结算薪资,需要遵守《劳动法》,提前三日通知雇主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在3天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出勤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要是单位未能支付工资,有几种解决办法。第一步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也就是和公司友好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让公司支付工资。若协商没有结果,那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由相关部门介入来帮助解决工资问题。要是前面这些措施都没办法解决问题,还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应得的劳动报酬。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记录、工资单、工作服、工牌、证人等,这些证据会对维护自身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如果自身法律知识不足,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法律专家协助。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并可依法给予处罚的执法活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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