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间辞职工资如何结算?

我在试用期,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打算辞职,想知道工资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实际工作天数吗?会不会扣除一些不合理的费用?还有,工资什么时候能到账呢?很担心辞职后拿不到应得的工资,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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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间辞职工资的结算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结算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在您办理完离职手续时,单位就应当将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结算清楚并支付给您。比如,您今天办好离职手续,单位就应该今天把工资给您结清。 其次,工资的计算标准。工资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和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来结算。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式为(365天 - 104天)÷12月 = 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例如,您试用期月工资约定为6000元,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那日工资就是6000÷21.75元。如果您实际工作了15天,那应得工资就是6000÷21.75×15元 。 再者,关于工资构成。如果试用期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不同部分,基本工资应按约定全额发放。对于绩效工资,若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结果,应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若没有考核或者考核结果未明确,一般应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或克扣试用期辞职员工工资的情况,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年工作日为365天 - 104天(一年52周的双休日) - 11天(法定节假日) = 250天 ,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 = 20.83天/月 。 制度计薪日: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 - 104天)÷12月 = 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在工资发放时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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