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员工离职时,工资是如何结算的?

我在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打算离职,但是不清楚工资具体怎么算。公司会不会找各种理由扣钱?工资是离职当天结清还是要等到下个月发薪日?希望了解清楚相关规定,保障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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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员工离职时的工资结算,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工资计算标准方面,一般是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待遇,不应低于本公司同一岗位中最低档次的工资水平或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且还需确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月工资为3000元,该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员工实际工作了10天,那么日工资为3000÷21.75≈137.93元,该员工应得工资约为137.93×10 = 1379.3元。 其次,工资支付时间方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讲,用人单位应在员工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但在实践中,多数正规公司一般会等到下个月的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而一些小公司可能会在离职当日结算。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二是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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