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自离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试用期自离公司不给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要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试用期正常付出了劳动,公司就没有理由不支付工资。 当遇到公司不给工资的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一种办法是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直接找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上级领导,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他们按照规定支付工资。这种方式相对比较温和,如果能够协商成功,能快速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你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一般就是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查证公司存在不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支付工资。 你还可以选择申请调解。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及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相关机构或者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这些调解组织会从中斡旋,帮助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以上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内部设立的,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