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受了工伤,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现在单位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就想问问,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单位到底有没有权利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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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解除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因工伤被认定,且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不能依据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和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比如,职工因工伤导致肢体残疾,影响了正常工作能力,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随意解除。 但是,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严重违反单位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给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单位就有权解除。 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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