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好发票后工厂不付钱可以吗?


在商业交易中,开发票和付款是两个紧密相关但又相互独立的行为。简单来说,开具发票是卖方履行纳税义务和证明交易发生的一种凭证,而付款则是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行为。 从法律层面看,工厂在你开好发票后不付钱,这通常是不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你们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供货方开具发票后,购货方(工厂)应支付货款,那么工厂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付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工厂不付钱,你作为供货方有权要求工厂继续支付货款,并且如果因为工厂的逾期付款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利息损失等,你还可以要求工厂进行赔偿。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虽然这主要是针对发票开具方面的规定,但也从侧面反映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发票并不意味着付款义务的免除,它只是交易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如果遇到工厂不付钱的情况,你首先可以与工厂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是其应尽的义务。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发送催款函的方式,正式要求工厂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如果催款函也没有起到作用,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你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并开具了发票、工厂未支付货款等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送货单等。通过法律途径,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工厂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