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子女已经工作了是否还能申报?
我有个孩子已经参加工作了,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确定还能不能把孩子算在里面进行申报。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申报子女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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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子女已经工作了是否还能申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子女教育这一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这里强调的是“全日制学历教育”。 如果子女虽然已经工作,但仍然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比如一边工作一边读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那么纳税人是可以继续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学历教育的范围,就能够按照规定每月扣除1000元。 然而,如果子女工作后并未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就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纳税人不能再以子女教育为由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假如子女已经工作但未成年(不满18周岁),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报子女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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